8月23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宗委主任彭书明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7人到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在乐山市执行。 省宗教局副局长杨伯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家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建群,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德贵,字绍如市民宗委、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颜志华,宗教局局长高鹏等陪同检查。
23日,检查组对紫霞宫、凌云寺、大佛寺、报国寺等4个宗教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 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宗教界人士对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
24日,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市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局市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局在峨眉山红珠山宾馆办公。 市旅游局、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出席吹风会。 会上,副市长徐建群代表乐山市人民政府就《条例》的贯彻落实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加强工作领导、注重内部管理、规范各项活动等方面进行了讨论。依法行政,维护合法权益。 向检查组专题报告了下一步工作计划。 与会人员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 省宗教局副局长杨伯明认为,乐山高度重视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走在全省前列。 乐山是一座宗教城市,尤其是峨眉山在中国佛教界享有盛誉。 其地位崇高,在藏传佛教和汉传佛教中颇有影响。 天主教乐山教区今后要建设成为全国性独立自主的模范教区。 希望乐山市委、政府加强宗教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姜家奇副主任就完善配套制度和方式、全面落实《条例》提出建议。 高鹏主任就宗教工作部门的组织架构、“两乱”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管理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检查组听取汇报、收集意见后,对乐山市落实《条例》的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一致认为,乐山市贯彻落实好《条例》,学习好,组织领导得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乐山是国家和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地区之一,五大宗教全部集中在该市。 近年来,乐山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全市宗教领域总体呈现稳定和谐的局面。 彭树明主席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宗教事务管理,将其纳入政府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宗教工作服务经济的重要作用。建设和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努力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执法主体意识,加强“三个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科学管理能力,引导和推进宗教界自身建设。
最后,蒋强副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感谢省人大、省宗教局对乐山市宗教工作的关心、支持和肯定,并表示将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未来的市人大代表。 副市长徐建群表示,按照督察组的要求,政府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解决,总结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新路径新方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使宗教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和和谐社会建设。
参观宗教活动场所
您可以选择一种方式赞助本站
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