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较强、影响广泛、具有一定特殊性和复杂性的工作。 关于《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0]8号)》印发后,我局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宗教工作精神会议与《宗教事务条例实施》 根据“专题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宣传贯彻工作,并积极配合省级有关单位建立了“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四川省妥善解决宗教界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联合工作机制》,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 结合我省宗教工作实际专题研究,《关于转发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妥善解决长城石雕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制定《宗教界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川总发[2010]36号),下发全省实施。 近期,全省21个市州宗教界教职人员参会进展顺利。 其中,甘孜、阿坝、凉山已完成100%,其他18市已完成70%。 %多于。 具体步骤如下:
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及时掌握保险参保状况。 为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宗教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结合落实《国总发[2010]8号》和《传总发[2010]36号》,今年2月,我省贯彻落实《2011年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安排对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全省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的基本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快推进。一是下发研究大纲,收集基础资料。今年3月,我局制定印发了《宗教界教职人员社会保障状况调查大纲》。 ”,要求全省基层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按照我局下发的调查大纲要求填报《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情况》。 将《情况汇总表》和《宗教界神职人员社会保障调查表》报我局。 二是加强走访调查,核实资料查找问题。 今年6月以来,我局派出工作组,对21个市州的基层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大范围排查,并与基层宗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进行座谈。 、民政、卫生等部门。 、详细了解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情况,走访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分析宗教教职人员应参保人数、参保人数、未参保人数,年龄结构和保险类型。 具有综合控制能力。
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我局通过调研,梳理了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首先,宗教教职人员流动性大,户籍不能频繁流动,参加保险受到户籍限制。 其次,宗教教职人员受到户籍限制。 职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为60周岁,而国家社保相关规定为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存在与地方政府不一致的问题; 三是属地原则的理解和落实; 四是参加医疗保险等转移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启动协调工作联动机制,会同人社厅对查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专题研究安全、财政、民政、卫生等相关单位,并提出解决方案。
聘请专人面对面解决问题。 在我省“2011年全省宗教团体建设工作会议”上,为更加直观地帮助基层宗教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尽快解决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中存在的问题,我局特邀省人力资源部会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就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提供相关政策解答,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过上述措施,我省现已解决了当前宗教教职人员参与社会保障工作的问题和障碍,为我省在2011年底前全面完成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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