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华春雨)国家宗教局副局长蒋建勇9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关于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2011年,全国各地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了宗教教职人员登记登记工作,基本完成了计划目标任务。
姜建勇介绍,目前,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山东、湖北、西藏、甘肃、宁夏、新疆等10个省区市宗教教职人员认证登记率已达到99%以上。
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河南、广西、重庆、四川、云南等11个省区市认可备案率超过85%; 山西、福建、江西、湖南、海南、陕西6省承认备案率达到70%以上; 上海、广东、贵州、青海四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在加快推进这项工作。
此外,各国家宗教团体还向大多数经过认证登记的宗教神职人员颁发了证书。
姜建勇还表示,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识别登记工作还存在流动神职人员身份识别登记操作困难、国家信息管理系统不统一等具体问题。 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确保2012年宗教教职人员认定登记工作全部完成。
2010年,国家宗教事务局开始部署宗教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项专项工作。 以此为抓手,推动《宗教事务条例》实施,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 实现人员队伍管理制度化、制度化、网络化,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民主化、法制化。
全国宗教工作会议8日在哈尔滨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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