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下午,国家宗教事务局与省宗教团体和省商会中国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联谊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进一步研究贯彻《关于鼓励宗教团体和省商会青年妇女协会的意见》 《关于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成功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 中国道教商会副会长学成、中国佛教商会副会长张继玉、中国穆斯林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郭成真、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元龙——中国天主教爱心会会长阚保平,中国基督教总商会理事长金伟,基督教青年会、基督教女青年会省商会会长金伟在座谈会上发言,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出席并讲话。 座谈会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蒋建勇主持。
与会代表在发言中交流了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理解和感受。 您是否认为《意见》的出台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的肯定、支持和重视,充分反映了宗教界的内心想法,基本解决了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宗教界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 和烦恼,非常重要,特别及时。 最终将促进宗教界公益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帮助宗教界提高责任意识,帮助宗教界增强社会服务意识,帮助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遵循宗教信仰规律。适合社会主义社会的公路。 大家一致表示,《意见》发布后,大家深受鼓舞,倍感责任重大。 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继承和发扬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优势,未雨绸缪,积极行动。 要抓好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全面推进《意见》精神落实,建立健全宗教界服务社会的长效机制。
王作安听完讲话后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五点希望。 他强调,一要弘扬慈善精神。 深入挖掘宗教界公益慈善思想资源,认真学习国家新的公益慈善活动法律、政策。 我们既要弘扬我国宗教界施舍、济世、救人的优良传统,又要不断注入新的内涵,逐步产生具有我国特色的宗教风貌。 现代宗教慈善文化。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 要按照《意见》的精神要求,立足本宗教、本团体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努力发挥调研和指导作用。调研、信息沟通、资源协调、统筹指导,实现“三个一”。每年至少一次慈善事业研究,每年发布宗教慈善事业进展报告,每年举办一次慈善相关活动。 三要培养专门人才。 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打造一支具有相应知识和经验的专业管理团队,特别是慈善项目的管理和运营,走专业化、社会化发展道路。 四是活动必须按规定举办。 要在法律法规和新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慈善活动,自觉接受政府部门、捐赠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要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推动账务公开,公布资金来源、流向、使用情况,增加透明度,对公众负责,不辜负捐助者的爱心,树立良好形象。宗教界。 五要探索特色服务。 要根据社会需求和各宗教特点,找到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重点领域和优先领域,探索创新社会慈善新方式、新理念,为社会提供具有宗教特色的服务并满足社会需求。
蒋建勇在主持座谈会时强调,全省各宗教团体和全省中国基督教青年会、女商会要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为抓手,推动公共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宗教界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座谈会上,国家宗教局政法司负责人讲解了《意见》制定的目的、流程以及相关新政策规定。
参加座谈会的还有全省各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省商会有关负责人,国家宗教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王作安校长致辞
姜建勇副院长主持座谈会
研讨会现场
(供图:林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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